各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及全体研究生:
为使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研究生二级管理的要求和部署,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成绩提交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安排
1.考试方式:选修课任课教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堂笔试、论文等多种形式,学位课必须采取笔试方式。
2.考试时间:根据校历以及教学计划安排,自2014年6月16日起开始进行期末考试。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及任课教师酌情自行安排,应在2014年7月4日前完成;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培养科统一安排,应在2014年7月18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考试纪律:任课教师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禁止出现违反考试纪律,泄漏考题、送人情分等徇私舞弊现象。
4 .监考安排:专业课考试监考教师由任课教师负责安排,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二、本学期成绩网上录入、提交
1.任课教师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的提交。
2.公共课任课教师网上提交成绩后,将打印成绩单连同教师手册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存档,考试试卷由任课教师及教学单位自行存档。专业课任课教师网上提交成绩后,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连同教师手册、课程考试试卷送本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档,研究生干事将其中一份成绩单及教师手册(待收齐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存档。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