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渔业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是有关该领域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的专业性学位,侧 重于渔业实用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主要为渔业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农村发展、 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具有综合职业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1.思想品德
较好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渔业发展服务。
2.业务水平
掌握本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渔业政策和法 律法规;熟悉我国渔业现状,了解国际渔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模范遵守与渔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从业;具有水产养殖、渔业技术、水产品加工与流通等方面知识与技能。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3.学术素养及能力
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掌握论文写作方法;有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创新意识和新渔业发展理念;能够运用水产养殖、渔业技术、水产品加工与流通等方向的理论和技术,以及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解决渔业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和管理问题;能够独立从事渔业、渔民、渔村发展中的技术和管理工作。
4.身心素质
具有能够承担本专业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良好身心素质。
二、专业方向
1.水产养殖 研究水产经济动物的亲体培育、促熟、催产和孵化技术,生殖操作,人工苗种培育技术等;研究水产动物工程化生态养殖技术;水产生物的养殖新模式、新工艺等。研究环境因子对养殖动物的生理生态影响及养殖动物对环境变化的生理生态响应机制。
2.渔业管理 主要面向渔业生物资源调查与评价、渔业环境保护、渔业政策与法规及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
3.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
研究水产动物病害学的发展概况,水产动物疾病的诊断技术,水产药物基本知识,病毒性疾病及其防控,细菌性疾病及其防治,寄生虫性疾病及其防治。
三、基准学制、最长修业年限与总学分学习方式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 2.5 年,最长可延至 4 年(2.5 年后需办理学籍延长手续)。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 3年,最长可延至 5 年;延期需要办理学籍延长手续。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不低于 30 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实践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 22 学分(学位课 18 学分,选修课 4 学分);实践学分 6 学分,考核环节 2 学分(开题报告 1 学分,中期考核 1 学分)。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全日制专硕按 2.5 年基准学制安排,非全日制专硕按 3 年基准学制安排。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农业硕士渔业领域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相关领域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3 门,成绩合格但不计入总学分。
农业硕士渔业领域专业学位课程设置
公共课和领域主干课程为学位课,考核方式为考试;选修课为非学位课,可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核。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双导师制
双导师制是指 1 个校内学术导师,1 个校外社会实践部门的导师。校内导师是主要责任人,负责研究生全学程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入学 3 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
2.课程学习
硕士研究生必须认真学习各门课程,打好理论基础,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研究方法。学习方式采取听课、讨论和自学相结合,既要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又要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实践教育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保证。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教师(校内外导师)应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实践学习计划,校外导师主要负责指导开展实践。实践期满后研究生要撰写实践学习报告,培养单位应对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6 学分)。
六、考核
1.课程考核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方式以考试为主、考核为辅的方式进行,专业课可采用笔试和课程论文或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所有课程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 分为及格。
2.开题报告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通过查阅文献,确定研究课题并撰写选题报告,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应于第三学期初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本学科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其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或意见。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
3.中期考核
入学后第三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情况、学位论文选题和身体状况等,具体办法按《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4.实践训练
研究生需按照国家“专业学位渔业硕士授予标准”至少接受 6 个月动物养殖、疾病诊断等方面的实践训练。要求学生在实践结束后提交实践学习总结报告,由培养单位与实践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七、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应引导渔业硕士生选择渔业领域内的重要问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作为其论文研究内容,学位论文要观点鲜明、理论正确、思路清晰,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能表现出研究生具有综合运用基础理论
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实施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在第二学期内确定论文选题。学位论文选题必须密切结合实际,针对技术服务、技术监督、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应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论文可以采用调研报告、病例或案例分析、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以及管理决策和政策分析等形式。
2.科研时间
硕士研究生用于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 1 年,即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 1 年。
3.规范性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7714-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遵照沈阳农业大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见《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规范性包括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在形式上,包括文字、图表、引文标
注等,都要符合相应的撰写规定和规范;在内容上,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论文应该在广泛查阅相关文献,特别是代表性学术专著和论文的基础上进行选题,选题应具有新颖性。
(2)提出的研究内容必须基于一定的现实基础和背景,对涉及的理论分析过程进行详细阐述和推导,对实验过程和方法进行翔实描述,对实验发现进行解释、分析、比较,并进行详细的讨论,对应用前景进行总结和展望。
(3)在论文中,对各部分研究内容应进行系统的融合,使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4)所有研究和分析应采用标准或规定的分析方法,并注明出处;新方法必须详细描述操作程序,所用化学药品必须标明试剂纯度级别,所用仪器必须标明厂家和出厂年份。
(5)所用分析数据必须保留到分析方法或仪器检测限的最小有效位数,分析结果表示为平均值正负标准差。
(6)应采用相关统计软件进行方差分析或显著性检验,所有结论必须有统计显著性结果支撑;文中的计算公式必须用公式编辑器编排,并有顺序号。
(7)除了水产学科惯用缩略语外,文中缩略语必须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全称;全文缩略语用单独列表形式排出,可列在文前或参考文献后。
(8)引文和注释要符合规定的写作要求,引证全面,不可断章取义和歪曲引用。
(9)学位论文应有专门的一章对研究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讨论,应避免对研究结果的简单罗列,应进行适当的提炼,说明研究结果的科学意义或发现,探讨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导向或信息,供后人参考。(10)在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由其他人完成的工作必须明确说明,并且给予恰当的致
谢。
4.质量要求
(1)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兽医领域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要求论文条理清晰,格式规范,文字流畅,表达准确,数据可靠,图标标注符合规定。
(3)论文中应对国内外本领域的研究有详细的分析和比较,进而提出自己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详细介绍在实验研究、技术开发和实践中采用的方法和获得的结果,要求论文内容充实,有一定的工作量和现实意义。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和理论研究方法先进。
(4)社会评价较好,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应对兽医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应用
价值。
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提交时间
申请夏季答辩研究生应在当年 3 月 20 日前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在 4 月 20 日前向学科秘书提交《沈阳农业大学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和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由学科秘书统一提交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冬季答辩硕士研究生应在当年 10 月 10 日前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在 11 月 10 日前向学科秘书提交“沈阳农业大学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和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由学科秘书统一提交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学位论文提交程序
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提交的论文必须有导师亲笔签名“同意提交”,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各学科方向带头人(负责人)对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由各学科方向带头人签名同意方可进入质量审查程序。
3.学位论文质量审查
提交的正式论文必须通过质量审查方可参加答辩。首先是重复率审查(简称查重),查重合格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次是校内外专家评审,评审中只要有 1 名专家结论为不同意答辩,则取消该论文本次答辩资格。
4.学位论文答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予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硕士生按规定修满学分,完成实践教学环节,学位论文质量审查通过,可向所在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答辩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由所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有1 名以上外单位专家。论文答辩要严肃认真,做到公正、公开,论文答辩过程面向师生开放。学生论文宣读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
5.毕业与授予学位
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填写《沈阳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