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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校级领导班子联系二级学院党委和党支部制度(试行) 沈农大党发〔2018〕36号

【来源:  日期:2021/04/25 14:16:53    浏览量: 】

 为认真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辽委办发〔2017〕15号),着力解决党的组织生活指导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质量不够高等问题,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二级学院,并在所联系的学院确定一个基层党支部作为联系点,推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同时加强调研指导,以点带面推动二级学院的党建工作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1.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解读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等。
   2.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掌握所联系学院和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情况,积极引导学院和党支部围绕本单位、本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检查督促所联系党支部认真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保证组织生活的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落实,提高和增强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活力。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现实表现,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引导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点评;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
   4.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结合党支部实际,指导二级学院党委和所联系党支部切实抓好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具体要求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深入联系点党支部参加一次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联系点党支部讲一次党课;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指导联系点党支部的学习及组织生活会,做好必要的准备,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质量;
   3.所联系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主动及时地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反馈信息、作好工作记录,共同研究探讨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和办法;
   4.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发现党支部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并及时帮助解决;
   5.二级学院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群部门负责人也要确定一个基层党支部作为联系点,要参照上述制度,参加指导联系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有关情况每年要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向学校党委进行报告。对没有履行职责,参加指导联系点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力的,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