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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来源:  日期:2020/04/13 13:31:16    浏览量: 】

学通字[2020]3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和学校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已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资助名额与2019年秋季学期各学院上报的各类别、各等级及名额一致,不做调整。

二、调整审核

1.对于存在违反宪法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生活不简朴、有铺张浪费等高消费行为者,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骗取资助等情况的学生取消受助资格,停发助学金,具体规定详见《沈阳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2.对取消受助资格停发助学金的学生,各学院要通报学生本人,做好相关工作。

3.对于结合学院日常管理规定,停发助学金的学生,要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备案。

4.审核后的剩余名额,学院可向学生资助中心申请,进行补充评选。新增受助学生评选办法、要求和程序,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执行。

5.不涉及调整的学生应继续享受2019年秋季资助政策。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2020年春季助学金停发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2.2020年春季助学金评选补充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3.新增获助学生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沈阳农业大学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备查汇总表》《沈阳农业大学助学金汇总表》(待正式开学后提交)。

(二)报送要求

1.请认真校对助学金名单的相关信息,确保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等从学生信息库摘取;由于身份信息有误导致助学金无法发放,责任由学院承担。

2.有变动的学院请于326日前报送以上材料;无变动的学院也请告知资助中心。

 

联系人:于晓庆 李博  

联系电话:024-88487215 15640502067 15804061145

电子邮箱:2006510014@syau.edu.cn

 

附件:

    1.2019年秋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发放名单(需要的学院请向学生资助中心单独索取)

2.2020年春季助学停发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3.2020年春季助学评选补充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