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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10/15 15:35:04    浏览量: 】

按照沈阳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参保工作,确保学生享受国家医疗政策,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均应参加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在校学生(含未成年人)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为每人每年400元。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每年一缴或按学制以本年度的缴费标准趸缴剩余学年的个人保费。如趸缴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个人无需补缴。

沈阳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员(二级及以上)的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全额补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助60%,在校学生(含未成年人)个人缴费160元。

三、工作步骤

(一)参保登记

学院组织采集学生参保信息,准确填写《参保批量录入模板》并保持格式一致,于10月21日前将Excel纸质版及电子版信息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二)个人缴费

学校参保成功后,学生个人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沈阳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或“辽宁移动办税”APP等渠道中的“特殊缴费”选项进行缴费。

请各学院一定要通知到每一位参保信息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个人缴费。

1.缴费查询

个人缴费3个工作日后,学生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支付宝小程序首页“我要查询-账户查询-居民医保缴费查询”模块进行缴费到账信息查询。

2.制卡申请

学院报送《参保批量录入模板》,待学生资助中心导入系统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学院组织学生填写《社保卡制卡申请模板》(16周岁以下需要填写监护人信息,其他项必填),并将《社保卡制卡申请模板》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参保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传达到每名学生,并认真细致做好学生参保信息采集、核实、个人缴费等有关工作。

(二)所提交的Excel电子版《参保批量录入模板》中的信息均为“文本格式”,并不能含有“空格”。表格中标红的为必填项。

(三)沈阳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员(二级及以上)的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全额补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助60%,在校学生(含未成年人)个人缴费160元。以上学生需要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由学院备案存档。沈阳市以外户籍的同等情况学生正常参保和缴费,相关政府补贴回户籍地申请。

(四)此次参保范围为全校在籍学生,各年级学生提出参保意愿均可参加。由于极特殊原因不参保的学生,需在《自愿放弃签字汇总表》中签字确认。

五、其他

(一)医保政策解答

1.网站查询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ybj.shenyang.gov.cn

2.电话咨询

沈阳市医保中心咨询热线:024-12345-1-7

沈河分中心医保咨询热线:024-624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