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6/16 00:00:00    浏览量: 】

各教学班级: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管理,保证优秀教材进课堂,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沈阳农业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要求
要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或省、部级规划教材,其中“两课”要按照教育部要求选用指定教材;原则上每门课程必须选用教材,并且不得使用专科适用教材,确有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审批。
校内印刷教材(包括实验指导、实习报告、作业本、习题集等等)的选用要同时进行,新编或新修订的校内印刷教材要在7月3日前将电子稿报送教学与教材管理科邮箱(88487049@163.com),同时交齐纸质《自编教材编写(修订)审批表》、《沈阳农业大学教材选用申请审批表》各一份,未修订的不需要报送。
二、工作程序
教材选用采取网络填报和纸质材料审批相结合的方式。
6月22日前,由主讲教师提出初选意见,教研室集体研究推荐,确定选用教材。选用新教材必须填写《沈阳农业大学教材选用申请审批表》(附件1),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单位统一上报教务处审批。选用综合教务系统中已通过审批的教材,直接通过网上综合教务系统指定即可,不需重复审批。
6月26日前,任课教师通过账号、密码登陆新版综合教务系统后,点击页面上方“综合查询”按钮,再点击页面左边教材查询功能中的“教材指定”按钮,这时页面出现任课教师该学期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实践教学环节除外),任课教师需要根据页面提示将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通过的教材信息录入完毕保存。点击保存后,务必返回重新确认是否正确。对于一门课程多个课堂的,每个课堂均需指定教材,否则学生选课时无法征订教材。选用已通过审批的教材,直接指定即可。
由于系统原因,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暂时不能通过教务系统填报选用教材。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如果需要教材,请任课老师于6月26日前直接和教学与教材管理科联系选用、征订事宜,并提交《沈阳农业大学教材选用申请审批表》一份。
需要教材的教师请直接点击“教师用书”字段下的“需要”按钮进行预定,点击“需要”后,“教材用途”栏显示为“学生教师共用”,“教师用书”栏显示为“不需要”,此时表示预定成功。由于学校实行按需订购,没有余量教材,未预定教材的教师将无法领取。已领过教师用书的原则上不再发放。
注意:新系统支持一门课程选用多部教材,选用多部教材时不能同时勾选2个以上,要保存1本教材后再指定另外教材。点击保存后,务必返回重新确认是否正确。对于同时选用校内印刷教材的课程,任课教师直接将信息再次录入或直接指定即可。对于新编写并选用的校内印刷教材,其ISBN由教学与教材管理科确定后再进行填写。
三、注意事项
1.由于本次试排实验课,将课程号以M开头的实验课重复置入了系统,该部分课程不需要指定教材。
2.为了方便学生征订时参考,同时保障学校能够准确订购教材,请教师在提供教材信息时务必准确,完整。
3.校内印刷教材要同时选用,因上报不及时、漏报、错报造成学生上课无书,影响教学秩序的,学校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2015年教材目录电子版作为通知附件已挂到教务处网页上,广大教师可参考查阅。
5.教材选用工作已纳入教学单位年终考核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错报、漏报、不按时报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通报。
6.附件中“教材所属类别”栏中国家级规划教材指教育部评选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和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优秀教材类型”栏中国家精品教材指教育部评选的国家精品教材,省部级优秀教材指各省、部委评选的优秀教材,校级优秀教材指各高校评选的优秀教材。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88487049-802

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