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按时上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9/02 00:00:00    浏览量: 】
校属各单位:
  按照省财政厅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资产管理系统(二期)的工作部署和我校《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农大发〔2014〕38号)文件要求,为按时、准确完成我校固定资产数据上报工作任务,积极稳妥解决固定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现将各单位上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务必按我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安排,于9月4日下午5点前将“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登记表”和“固定资产清查盘亏登记表”及盘亏相关说明材料报送各职能部门。其中仪器、办公设备、家具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车辆报送后勤处;图书资料报送图书馆。
  具体要求请登陆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查阅《关于印发沈阳农业大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gzc.syau.edu.cn/shownews.asp?id=587)。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