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研究生毕业审查与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学院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对2021年夏季研究生申请答辩者的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审、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以分委员会或学科为单位按时统一报送材料,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研究生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材料。
(一)审查内容
审查研究生的课程成绩、所发表文章及外语水平等内容。
(二)提交材料
1.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答辩审批表、培养手册、课程成绩单、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外语水平证书(学术型研究生)及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答辩审批表、培养手册、课程成绩单、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一)博士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6年以内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含6年)送校外3位专家盲评。6年内首次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评审费由学校负责,否则由个人或导师负责。6年以上毕业的(已取得毕业证书,且发表论文达到应届申请学位要求、毕业2年内有一次申请学位机会),送校外3位专家盲评,学位论文评审费自理。
(二)应届学术型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应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需根据预答辩结果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决定由学校还是由学院负责安排专家盲评。
1.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位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权威以上期刊上发表与本人学位论文有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者(期刊正刊论文):若3位预答辩专家评阅结果(或现场评定结果)均为优秀(或2优1良),即AAA和AAB组合,其学位(毕业)论文不再进行评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可直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若3位预答辩专家评阅结果为AAC\ABB\ABC\BBB\BBC,其学位论文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送校外相同学科3位硕士生导师盲评;若3位预答辩专家评阅结果为ACC\BCC\CCC,其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送校外3位专家盲评。
2.在权威以下期刊发表论文或未发表论文的研究生,若3位预答辩专家评阅结果均为优秀(AAA),其学位(毕业)论文不再进行评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可直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若校内预答辩评审结果均在良好以上者(AAB\AAC\ABB\ABC\BBB),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送校外3位专家盲评,其余通过预答辩评阅的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送校外盲评(BBC\ACC\BCC\CCC)。
预答辩评阅结果为AAA组合(有无论文发表均可)或AAB(须在权威期刊有正式论文发表,且论文内容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若所在学科推荐,可以申请参加学校优秀学位论文校外盲评。
(三)应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学位论文查重通过者,导师向所在学科提交承诺书,学生向所在学科提交学位论文预答辩PPT和电子版学位论文,所在学科带头人负责将学位论文交3位硕士生导师进行预答辩评阅,预答辩评阅均为合格以上者其学位(毕业)论文全部由校学位办统一送校外3位以上专家盲评。盲评结果为AAA\AAB\ABB组合且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成绩为优秀的,若所在学科推荐,可以申请参评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四)非应届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非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程序同上,预答辩评阅均为合格以上者其学位(毕业)论文由学校统一送校外3位专家盲评。非应届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评审费由个人或导师负责。
(五)上一年度有研究生未通过校外盲审的导师,其本次指导的相应类别研究生全部由校学位办统一送校外盲审。
(六)盲评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盲审要求使用统一的论文封面格式,论文中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及相关信息(包括致谢和参考文献),论文编号由研究生院统一编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送审并确定通过评审学生名单,其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评阅方式和评阅结果必须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不得擅自降低条件。
四、时间安排
1.毕业资格审查。博士毕业资格审查应在3月底前完成,硕士毕业资格审查应在4月初完成。
2.预答辩。博士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要在3月底完成,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的预答辩要在4月初完成。预答辩未通过的不能申请正式答辩。
3.提交申请学位答辩的资格审核材料及电子论文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校学位办的资格审核材料(发表文章、外语水平的复印件、申请学位人员详细信息统计表等)及正式检测版电子论文的截止时间为4月11日。
4.提交送审材料截止时间。提交校学位办送校外盲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3日。未向学院及学校提交材料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不得组织答辩,擅自组织答辩以及由此带来的后果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正式答辩截止时间。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前。
6.向学校上报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6月19日前完成所有学位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
7.毕业和学位授予时间:拟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即为毕业和学位授予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